一、招聘原則
公開招聘工作遵循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面向社會,公開報名,統(tǒng)一考試,綜合評定,擇優(yōu)聘用。
二、招聘的崗位和條件
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《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事業(yè)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的基本條件
(一)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遵守憲法和法律;
3.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、專業(yè)和技能;
4.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5.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;
6.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、學位;
7.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規(guī)定的年齡要求,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7月(30周歲以下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
8.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。
(二)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
1.受到黨紀政務處分,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;
2.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(jiān)察調查的人員;
3.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;
4.五年內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(招聘)資格、開除、辭退、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;
5.五年內在機關事業(yè)單位招錄(招聘)考試、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人員;
6.紅河州機關事業(yè)單位在職在編人員(含試用期人員);
7.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;
8.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聘用為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及資格審查
1.報名方式及時間:本次招聘采取電子信件報名方式。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8日上午8:00至2023年8月10日下午17:00。以指定郵箱收到信件截止時間為準。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,視為放棄報名資格。
2.電子郵箱及聯系電話:
電子郵箱:hhzfgwrsk@126.com,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:“崗位代碼+姓名”;聯系電話:0873-3736279。
3.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》(附件3)(簽字按手印,掃描成PDF格式)。
(2)《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4,提交可復制電子版)。
(3)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。
(4)國(境)外畢業(yè)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《教育部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原件掃描件,《教育部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應載明專業(yè)或專業(yè)領域或專業(yè)方向。
(5)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。
4.資格審查:由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??忌鷮λ峤坏牟牧虾吞顚懶畔⒌恼鎸嵭载撠煟舸嬖谂撟骷傩袨?,一經查實,取消聘用資格,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(二)資格復審
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,由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。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、證明材料原件。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,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。
(三)組織考試
1.考試方式:本次招聘設開考比例為1:3,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,將予以取消。本次招聘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,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試。面試內容側重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、公共基礎知識、專業(yè)能力、分析判斷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、應變能力、舉止儀表等。
面試具體安排在“紅河人才網”上另行公告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,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2.成績計算:
面試總成績?yōu)?00分,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,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。如出現成績并列時,需進行加試,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。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,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,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(huán)節(jié)。
(四)面試成績公示
面試工作結束后,面試成績在“紅河人才網”進行公示。
(五)體檢
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(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),結合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。體檢由紅河州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統(tǒng)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(yī)院進行體檢。
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(fā)〔2005〕1號)、體檢操作手冊和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2〕65號)等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,吸毒人員一經確認,不予聘用。
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,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。復檢只進行一次,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。
體檢時,體檢醫(yī)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,應予回避。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,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